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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說這種話會不會遭天打雷劈呢...
其實總是覺得人生不用太長的,老實說,我心中的青春年華就只有21歲以前呀...真傷感...
走在街上,偶爾擦身而過的著制服的人種,經常讓我羨慕的心揪了...太耀眼了...
青春本身就是迷幻藥。噢,我痛恨所有的年輕人類啊...
── Rodney Smith,美國。
♥迷幻♥B612小行星♥青春♥
瑞瑞莎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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